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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鸠占鹊巢


  元朗头痛。

  元时哭到这个程度的时候,其实已经极难宽慰,也哄不好。他心性如幼子,并不代表他的蠢笨也如幼子。相反,元时聪明,果断,爱恨分明。他要哭就哭,要气就气,要喜欢谁就对谁露出笑意。你若是此刻为了不叫他哭而着哄骗应付他的话,他立刻就能驳斥你,叫你哑口无言,他再继续痛快哭。

  他也懂得分辨得出来哪些人真心实意对他,哪些人在暗中嘲他痴傻。

  元时曾经在夜里偷偷穿着寝衣掀被窝,一边对元朗:“他们觉得我傻。多好。”

  元朗当时感觉好奇,问他:“好什么?”

  元时已经钻进了被窝,他是个火炉,那时入冬,元朗被温暖紧紧贴着,很舒服,于是任他抱任他瘙痒。

  元时挠他胳肢窝:“他们觉得我是个痴傻的,话就不会避着我,要是你和元起坏话,我就给你听。”

  元朗不怕痒,当年皇兄皇姐都他不长痒痒肉,将来可怎么办,娶妻都少闺房之乐。他至今没娶妻,根本不懂这个。

  元朗配合他动作笑了两声,:“你就这么肯定,人家我们两个弟弟的坏话,会不避开你这个哥哥?”

  元时没被他挠痒痒,却也笑的停不下来:“你傻?若是避开我,不就觉得自己比傻子还傻子?”

  他完,又笑着挠他腰。

  元朗一听确实如此,他倒真的傻了。他一时忘记了故意装痒,直到元时不满,他才赶紧大笑两声。一笑更突兀,半夜三更,寂静北荒,险些招到狼来。

  ……

  而如今元时的哭声,也如此,若不是已经光大亮,估计已经招来了狼。

  元朗被自己的想法逗笑。那笑意短暂,很快被自己堵了回去。元时在专心致志大哭,周围人也在专心致志叹气。无人注意他已经偷偷出来。

  元朗极其不厚道,想是否再回去帐中,等元时哭累就好。

  还未等他内疚转身踏出一步,那边元时的哭声就忽然戛然而止了。

  元朗莫名其妙回头,却见元时也偏头去,如今一个后脑勺对着他,他与商队人一起顺着元时的目光去看那远处。那远处有沙尘。有烈日。还有什么?

  元朗眯着眼继续看,直到眼中干涩难受,恍惚出现一抹绿色。

  元朗用力眨眼,再看,那一抹绿色却并没有从视线中挤走,它依然存在在眼前的黄沙中,隐隐卓卓。

  元时彻底不在哭。

  他抹一把泪,爬起来,极其利落得拍拍自己手上脸上的沙土,他左右看,终于瞥到远远处的元朗。

  元时照顾他:“元朗!元朗!朗朗!看看!仙女!”

  元朗去看,顺着他指的方向去看。

  他依然看到那一抹隐隐卓卓的绿色。距离很远,这个距离看去,其实在元朗眼中只是一个点。难以判定是什么。

  元时却已经断定。

  他兴高采烈对那处绿色挥手,大叫:“仙女!仙女!神仙!”

  元朗又眨一下眼睛。又去看。

  那确实是个在走动的人影。他已经能够隐约辨出裙摆的走动。

  但是他更多会觉得,这是自己的错觉和自我欺骗。

  那九百多个日夜,他没少骗过自己。骗自己还在南顺,骗自己依然还是皇城里的皇子,骗自己兄长皇姐都没有死,他还要挨太傅的戒尺,只因为头一日他没有背书而是和牡丹公主去抓鱼逗猫。

  他还欺骗自己,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是暂时。

  他如此告诉他的皇弟元起和元时。元时很高兴,第一次听和再听都很高兴,只是他从来没有问过那个以后是什么时候,他只是很高兴。

  而元起已经不在自称皇弟了。他现在是个石翠城靠倒卖珍珠宝石谋生的贩子。他还学会了做簪子,凭记忆,把那些曾经见惯不惯的金步摇发簪钗环做个大致的模样来。依然不能用东海的珍珠,北城的黄金昆山的玉。但是求个神似,也已经十分讨喜了。他生意很好。不到一年就开了铺子。

  元起的愿望是再开个客栈,这样以后元朗带商队便有舒服的住所。不必无奈去城外搭建营地。城外也是风沙荆棘,和城内两方世界,既然都走到了城门口,没道理不走进去。

  元起,人又不是浮萍,总要找个地方扎根下来的。石翠城,容得下咱们,咱们也可以把这里当家。这里有土地有水源,咱们是树,要牢牢守着这片绿洲。这里有土地有水源,咱们是树,要牢牢扎根,枝繁叶茂,守着这片绿洲,蒙阴这片绿洲。

  而此时,元朗冷冷看那片绿色如云般移动,他不信,那片绿色云朵会如元时所的那样,是什么‘仙女’‘神灵’,何况那还是在黑云压层之后才出现。太傅过,黑云压层,是不吉的预兆。

  他吩咐人:“把元时带到后面。”

  许是他的面色和情绪感染众人,众人边哄边扯,把唯一雀跃的元时拉到身后。元朗从人群中走出,为首站立,看那片绿色缓缓移动至前。

  至前。

  人群安静无声。元时见不到,不停跳跃,越过众人肩头,终于瞥见那抹绿色云彩的真面目。

  元朗也第一时间瞥见真面目。

  那抹云彩,是一个女子。而且是一个很美貌的姑娘。她长发如瀑,用一根碧色玉簪挽,一半头发散落至腰及,她肤色雪白,唇色嫣红,眉羽如翠,绿色来自于她的衣裳:她穿一袭绿色,是再上好的染料都无法再现的绿。她美貌之余,还带无法忽略的贵气。

  元朗眼前浮现他的皇姐,她很像他的皇姐元贞,却又比元贞更多一丝的飘逸和漠然。

  她不知从何而来,也不知要去向何方。一个孤身女子,穿越北荒茫茫大漠,身上无半点风尘。

  即便她是个美丽的女子,即便她是孤身一人。即便他们人多势众,元朗也不敢轻易动作。

  那女子先动作。她开口:“是否可以给我一碗水?”

  她声音柔和,十分悦耳,带着不曾掩饰的疲倦。

  元朗还未开口,身后的元时已经替他应下:“可以可以!!仙女姐姐!可以的!”

  元朗只好去吩咐人取自己的水。

  他倒出一碗水,递给女子。元时在一边:“口口喝,更解渴!”

  那女子果然口口喝,点头:“多谢你。”

  她对元时致谢。

  元朗:“姑娘,你从何来?”

  元时:“仙女姐姐,你要去哪里?为什么来这里?为什么一个人?你怕不怕?昨前大前,都那么黑那么黑,仙女姐姐,你害怕不害怕?”

  他问一连串问题。他蹲着,支着下巴看坐在帐中的女子。眼巴巴等她的回答。

  元朗并未阻止元时。这些问题,也是他想要知道的。

  女子回答:“我要去东海。我从西海来。我丢了我的朋友,我要去找我的朋友。我不害怕。”

  元时露出崇拜之色:“仙女姐姐你好勇敢!”

  他:“我叫元时,仙女姐姐,你有名字吗?”

  女子:“我叫落颜。”

  元时想一想,仰头问元朗:“百家姓,有落这个姓氏吗?”

  落颜只是笑。

  元朗也笑。他:“我叫元朗。”

  落颜把水碗还给元朗,:“多谢。”

  这声谢意来的只晚不早。

  元时:“落颜姐姐和我们一起走吧?我的水分给姐姐。”

  他自作主张提出邀请,:“我们人多,可以帮助姐姐一起找朋友。还能找的快一点。”

  他:“好不好?”

  他问元朗。

  元朗不做声,转身把水碗拿出了帐篷。

  他不知道如何去和元时。这一次的商队,是运送丝绸,其实中间还夹一些火器,他们的商队越发壮大,北荒的商队就那么几个,有你肉吃,就没有他的汤喝。元起在石翠城也做的越发醒目,都是元家,岂能不知道是一家?石翠城中能够容忍他们这些外来客已经是宽容,可是让他们安身立命是一回事,若是眼看他们有鸠占鹊巢的意头,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可是元朗确实有这个意思。

  元起那个的铺子后方,有一处干涸的水井。井底挖了个干净。堆着了从南顺带来的珠宝和财帛,还有他们陆陆续续,夹带来的火器。

  这是他从第六百个日夜的时候定下的决心。

  他采购奇珍异宝,遇到一个海客,那海客给他看一个别国带来的火筒,据威力无穷。可是那个海客并不会用,摆弄多日也无果,只自己受骗。想不到那国国人慈眉善目,一口红牙,却用这个哄他的金页。

  他却认得。

  那个国之人并不曾哄骗这位海客,而是他弄丢了其中一个东西。这个火筒,应该是两节,接上中间圆环,连上浸泡火油的棉线,用力拉动,才可引燃火筒中填充的火药,令它喷射出无穷威力。

  那个圆环,他见过,把玩过,他可再造。

  他买下了那个火器。

  这是他的启始。

  因为这样的启始。他不再轻易信他人。知道这一切的,除了他,只有元起。

  而这个陌生的女子,行为古怪,话古怪,连名字也古怪。

  元时刚刚的问题他没有回答。百家姓,没有落这个姓氏。

  元朗按兵不动,先依着元时的意思,带上了落颜。一路上,落颜也没用多什么,倒是元时,一直和她话。元朗听两句,见元时不过在些有的没的,更多的是在对落颜问东问西。他才放下一点心来。

  他勒住骆驼,后退几步,远远看他们两人。他的眼前依然是那一抹绿色,他眼睛看到她脚上那双簇新的绿色鞋上。

  那鞋子是元时买的。

  元时原本要买给杜满月的鞋子。可是当时元时看落颜居然赤脚,立刻就把那双珍藏起来不叫人看一眼的鞋子给了落颜。

  元时:“这鞋子缎面衬在里头,不磨脚。穿着舒服的很。它就只是丑。”

  他远远瞥一眼,看到那绿色裙摆下露出白到发光的一双脚。他想起满月的那双脚,满月个子矮,脚也,石翠城的女子大多都高挑,也不束脚,喜穿靴,也爱光脚走佛塔。满月买不到合适的鞋子,不得不买孩穿的鞋,再缠几片软布在脚上。她走得艰难。

  元时这次跟随商队,特意选了一双鞋带给满月。他选缎面衬里的鞋子,里头做的舒服,可是鞋面看着着实丑,用青草汁染成的绿色,修还绣着在歪歪扭扭的蝴蝶和大红花。白底的棉布染成绿色装草地。可是染的不均,实在丑。元朗当时看的直皱眉,想不通做这双鞋的热人在想什么,若是不会刺绣,还不如不什么都不添,干干净净一双白棉鞋还好做。满月拿到后还可以自己绣点什么补点什么她爱的。

  可是元时一眼相中这双鞋,因为这双鞋子和满月的脚正合适。

  元时当时还问元朗:“满月见这双鞋,会不会高兴?”

  元朗点头。肯定他的问题。

  元时高兴,整整一路,都不叫人看那双丑鞋。

  结果现在,那双鞋在落颜的脚上。

  元朗并不想做声些什么。他就想了想。

  他想能不能回石翠城后取一点缎面的碎料带给满月,让满月自己做一双自己爱的鞋子。想什么颜色就什么颜色,想绣什么花样就绣什么花样。多送一点料,里面要有缎面,外面也樱还可以用多余的缎面做缎花。穿着舒服,也好看。

  他还要想,如何处理这个落颜。

  于情于理,他不能直接赶走她。尽管她可疑,令人设防。

  可是在她不曾露出真面目之前,她依然是个疲倦的,懂得礼数的,且美丽的女子。

  元时多情,或许会为了一个女子丢下石翠城。

  可是元朗不校

  他亲眼见到曾经的皇城陷入火海。亲眼见到自己的太子哥哥和元贞姐姐战死殉国。

  他无法报仇,却可以再建一座国。安慰他们,安慰自己。安慰跟随他渡江的王孙们百姓们。

  他是元家的人。

  元起也是。

  他们元家的人,命中注定都明白,爱意毫无作用。

  当年元后合离,带着一枚珍珠和自己的幼子离开南齐创建南顺。

  如今他也有一串珍珠,也有幼弟。

  他还想,若是,若是太子哥哥的孩子还能活着,若是他身边也有一个好友,那就是另外一个一模一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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