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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第一章

  童谣自认这辈子还算是普普通通,顺风顺水,波澜不惊。23岁大学毕业就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在毕业半年后,也就年关将近的时候嫁给了事业有成的安向城。和安向城是相亲认识的,相亲的时候童谣都觉得他是不是没抬眼看过她,可是几天后,在她和路争嘲笑自己和一个大了她七岁的男人相过亲时他打了电话过来,开口就问她:“你考虑过和我结婚吗?”童谣当时就拒绝来着,毕竟她他们之间差了7岁,如果交流起来很吃力的话,童谣还不如和自己的脚趾头聊天。可是最后他请她吃了一顿烤鸭,说要是她喜欢,随时可以带她过来,她立马就点头,然后他自以为是的毛病就犯了,第二天就去了她家讨论结婚的事了。童谣一脸无奈,十分懊恼自己被一只烤鸭把大好青春卖给了父母嘴里年轻有为,而在她眼里老谋深算的大律师,为了这事,安向城又带她去全聚德的时候,她为了表现自己的抗议,只吃了半只。

  还好,结婚快一年,童谣觉得和安向城一起生活的日子普普通通,顺风顺水,波澜不惊,很符合她过去二十几年的人生节奏。还在沾沾自喜的她刚刚在安向城衬衫上发现口红印。

  童谣站在洗衣机盯着那个口红印发了二十分钟的呆了,她皱着眉头,抿着唇,一副为难的样子,两只手将衬衫拉的平整,再仔细看清楚那个口红印,她终于说了一句:“这颜色太深了,我没有这个颜色的口红,应该不是我的?”她将衬衫丢在水槽里,转身走出洗衣间,想去厨房倒杯水喝,走了两步又停下来,转身看向洗衣间,她大叫:“安向城!”可久久也没人回应童谣,她想起来今天周日,自己睡到了中午才从床上爬起来,而安向城早就出门打网球了,她想了想还是走回洗衣间,到了水龙头前,开了水龙头,拿着衬衫上的口红印在水柱下冲洗,看着口红印一点点淡去,开始思考晚上煮什么吃的,安向城那个人挑剔的很,她为他做了快一年的饭,也很少听到的他夸她做的好,想到这她就觉得自己不值得为了他看着食谱学习厨艺,不过,安向城老是板着一张脸,看着他那副面无表情的样子,她往往都吓得不敢多说一句话,不满都是吞回肚子里,继续给他做新的菜色,她在他面前总是像个晚辈一样畏首畏尾,听命于他,童谣认为她这样怕他的原因是他年纪大,她要尊重他。

  安向城在和她结婚后两个月后,就带她搬到了现在的房子里,这是一套带顶楼阳台的复式楼,总共三楼,她爱及了顶楼,安向城倒是善解人意,大方地按照她的要求将顶楼改造成一个小花园,给她安了秋千和摇椅,还任凭她捣鼓,种满了花和草,还有一个小型的泳池,不过里头没水,童谣一直想着把那个泳池改造成狗的玩乐天地,可是安向城不让她养狗,她眨着她的大眼睛,扮得一副可怜无辜的样子,希望安向城能动恻隐之心,谁知,他依旧一副面瘫脸,转身就走。此刻她将床单挂在晾衣架上,抬头看了看天,天都黑了,她想安向城应该快回来了吧,她还没做饭,她是故意的,不然表现不出他衣服上有别的女人的口红印这件事的严重性。她给花草浇了水就下楼,在楼梯听到楼下的声音,应该是安向城回来了。

  她到二楼的时候,往卧室走,她知道安向城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洗澡,她走进卧室就看到地上的衣服,她懒洋洋地捡起,看到安向城赤着上身从更衣室拿着衣服走向浴室,童谣忍不住喊了一声:“安……”刚开口的时候,音调明显起高了,安向城转身看她,那面无表情的样子让童谣自动调低了音量,再加了温柔的成分,道:“向城。”她立马笑眯眯地看着安向城。俗话说的好,伸手不打笑脸人,她一向贯彻这一为人处世的原则。

  “怎么了?”

  他的声音就是好听,相亲的时候,她没有马上离开的原因就是觉得和一个声音好听的男人聊聊天也不错,结果他沉默不语,只有她自己勉强地在找话题。想起自己还有正事,面带笑容,却支支吾吾说:“你……你……”

  “什么事?”安向城显得不耐烦。

  他一旦表现这样的语气,山洪就要爆发了,像以往一样,她该乖乖地认错,谄媚地伺候他。她皮笑肉不笑道:“你的衬衫……”唉,说不出口。

  “到底怎么了?”

  “就是太脏了。”毫无底气。“以后再这么脏,我就不帮你洗衣服了。”最后一句话能表现出她的话中有话吗?安向城明白吗?

  “还有其他事吗?”他问。

  童谣摇摇头,眯着眼道:“没有。”

  安向城一听,不想在童谣身上再浪费一秒钟就直接走近浴室。

  看到安向城转身离去,童谣知道,安向城一定以为她发神经了,这种小事也要和他说。她懊恼死了,主动权本来在她身上的,她如果这件事简单明了地告诉安向城,说不定那个自以为了不起的安向城会承认错误,她就可以抓到他的把柄,敲他一笔了,而现在她只能唉声叹气地走出卧室。

  安向城洗完澡走出来,下楼到了客厅,看到童谣窝在沙发上看电视,他走到她面前说:“吃饭吧。”

  饭她没做。

  安向城注意到她漂浮的眼神便明白了,说:“你没做饭?”

  她点头。

  “你在家呆了一天,到底都做了什么?”

  她知道安向城向来就是这样的男人,不管家里的家务,希望拥有一个温柔的妻子,能料理好家里的一切,不让他从工作上分心,所以她从来不敢不做晚饭还是晚归,她向来以他为主,为他服务。“我洗衣服啊。”说得义正言辞。

  “就洗了衣服?”

  “对啊,而且你的衬衫那么脏。”她一再提到他的衬衫,他却一点反应也没有。

  “如果嫌脏,你可以送到洗衣店,不用自己动手。”

  他的声音听起让她害怕,她变得更没有底气了。“我就是不想做饭了,今天周末,我要放假一天。你上班辛苦,我平时也有工作,也很累,周末也想好好休息一下,不想做饭。”

  “不想做饭就早点说。”他加大了音量。“我并没有指望你。”

  他生气,可她也生气,口红是怎么回事?凭什么犯错的人还盛气凌人?“那最好。”她应了一句。

  这种情况是很少的,童谣在安向城面前一般不会抽风发脾气,所以安向城看到童谣顶嘴倒是有些吃惊。他意味深长地看了童谣一眼,童谣被他看得有些害怕,她正想缴械投降说要去做饭的时候,安向城便转身离去了,弄得童谣觉得自己在无理取闹。

  童谣跑到厨房的柜子里找零食吃,她觉得下次不能再用不煮饭这一招了,她也跟着遭罪。她发现柜子里根本就没没剩什么零食了,唯一的一罐饼干也只剩下两块了,她觉得自己太愚蠢了,干嘛不做饭?也会有另外一种方式表现自己的不满,她气得蹲在地上,后悔自己今天耍性子,正在这时,厨房的灯突然亮了,她本来没开灯,她惊得站起身,回身看到安向城站在门口,他幽幽地望向她,她像是被抓得现行的小偷一样将手背在身后,低着头,不敢说话。

  “走吧,出去吃饭。”他手插在口袋里,悠闲地道。

  “不要。”拒绝完的她听到自己肚子的声音,不懂自己干嘛拒绝。

  “为什么?”

  “因为我在生气。”她条件反射地脱口而出。说完,她想问生气是什么鬼?

  “为什么生气?”

  为什么?她说不出。干脆就不说话好了,她于是抿着唇不说话,双手抱怀,她觉得她该摆出一副谁都别惹我的样子,不然在气势上就输了。

  安向城又说:“烤鸭怎么样?”

  “不要。”童谣为自己的坚持点赞。

  “真的不要?”他又问了一遍。

  “不吃。”她心意已决,不可撼动。

  “两份。”

  “走吧。”她条件反射地应了一句,就往门走去,。虽然自己听到烤鸭就缴械投降了,也责怪自己没骨气,可是,两份啊,动摇也是情有可原。

  在全聚德里,安向城看着童谣吃着烤鸭津津有味的样子,想着晚上发生的事,他确实不知道童谣在生气什么,权当是年轻女孩子闹闹小性子,他由着她好了,反正她平常不是这样,大部分时间里,童谣是个听话的妻子,解决了他后顾之忧,在和她结婚后,他还担心过童谣会不会因为年龄还小而时常和他发脾气闹性子,一年相处下来,对童谣这个妻子还挺满意,虽不算的上温柔体贴,也倒是不大吵大闹,虽然有些小性子,但是只要给她买吃的,带她出来吃饭,一切问题都会得以解决。就好像现在,童谣一吃烤鸭什么烦恼也没有了。

  童谣发现点心也很好吃,她抬头看到安向城一动不动地看着她,觉得奇怪,她说:“你干嘛不吃,不饿吗?”

  “我不是很喜欢烤鸭,太油腻。”

  “是吗?”她怎么记得他们最经常吃的就是烤鸭,不过仔细想来,她很少看到他动筷。“不喜欢吃烤鸭,干嘛要带我来此烤鸭?”

  “你喜欢烤鸭。”

  所以他是在迁就她?在讨好她?想想,童谣都觉得的高兴。结果他说:“在吃饭这件事上,我们的品味很不相同,要你按照我品味吃饭就显得勉强你了,为了节约讨论争执的时间,我当然会选择迁就你,毕竟你比较容易满足。”这话说的好像她的品味多低,多普通似得,她本来还高兴着,这么一听,她假笑都笑不出来。不过,安向城就是这样,可能是职业的关系,说话总不留情面,把别人压死,就像用一句话就可以证明你是错的,应该定你罪。而且安向城向来不疼她,也从来不哄她,算不上一个温柔的男人,不知冷知热,甚至常常冷落她。就算带她来吃烤鸭,也只是解决肚子问题,并不是讨好她。

  童谣嚼着烤鸭,她今天终于意识到她和安向城的婚姻其实一点也不正常,其中有许多问题,正要慢慢地跳出来影响他们平静的生活,就比如他衬衫上的口红印,他身边还有别的女人。想到这里,童谣的心里一阵酸楚。虽然和安向城不是因为爱情而结婚,但是婚姻不是都该忠诚于对方吗?可是就算忠诚有什么用,她从来都没有忽视一个问题,安向城并不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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