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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重回故地


人哪,岁数大了,就老喜欢梦到过去的事情,尤其是少年时代还算美好的事情。我原本的名字里,有个静字,却终生不平静,我后来的名字里,有个安字,却终生无法平安。而唯一还算得上安宁、有盼头的日子,那便是在神医谷跟随慕亥学艺的两年,那个时候,我虽然也背负着说起来有些沉痛的命运,但到底还有个奋斗目标,活着也算清醒而有意义。

        如今,在我再生之后,世间早已改朝换代,我却活得越发迷茫起来。

        白氏一族的长辈,说我是闲得慌了。

        我想想也是,随后终究是接了他们的建议,入了宫去。白羽实在不放心,也屁颠屁颠地跟了来,美其曰:赏花。

        时值阳春三月,洛都牡丹,花开正好。

        我掀开帘子,透过马车上的小窗子往外看去,洛都的街头,店铺林立,行人往来络绎不绝,欣欣向荣得很,比我那会儿确实强得多。这让我有些欣慰,又有些妒忌。

        白羽大约是看破了我的那点小心思,安慰我说:“其实你那会儿也不算太差。”

        “你说,为什么历史上的每一次灾祸,都非要改朝换代才能救百姓呢?”我问他。

        他晃着扇子耸了耸肩:“我问谁去?”

        我当初即位的时候十二岁,当了六年的皇帝,亡国后又在神医谷养了两年的伤,回到白家又过了一年,略略一算,这次入宫竟然已经二十一岁了,实在算不得什么好的年岁。但白氏一族的强大就强大在总让人出乎意料。

        抛开先前他们捧出个有史以来后宫独宠的皇后不算,他们还捧出个千古唯一女皇帝,甚至在改朝换代之际,还能从前朝皇陵里把亡国之君救出来、还给救活了,然后便是眼前的事情,当朝新帝为了立德,善待前朝人,充纳后宫的第一道圣旨,便发去了白湘镇。

        白家的老爷子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告诉令官,白家只剩个二十岁还待字闺中的老黄花闺女尚未许配人家外,其余的便是大黄姑娘都许了对门的大狼狗了,令官告诉白家,宫里头的意思,不论是谁,都十分欢迎,必将厚待。

        如此,我便很明白,我这次进宫的意义,明着就是当这么个吉祥物。然,相较于一同进宫的那么些个娇嫩欲滴的莺莺燕燕们,我便颇有些不合群,晃眼得很。

        比如说,那些三三两两凑在一起交头接耳的小丫头们,眼神就不时往我这个方向飘来,然后又扎堆一起,小声议论着什么,我依稀听见她们说的是:“真是不知羞,也不看看自己多大了?真是臊得慌。”

        我轻轻一笑,觉得很没意思,便理了理裙子,一本正经地担当起众人群攻的话靶子。

        反正当年万矢之的都做过了,还怕这些?一点杀伤力都没有。

        一个穿得还不错的小太监走过来,让她们闭了嘴,说选秀正式开始。

        起初我眼睛一亮,感觉有点儿意思,做好准备瞧个热闹。毕竟,当年我父皇没干过选秀这事,我也没有,所以对于选秀,我还是颇有些兴趣的。

        但是,当贤皇贵妃带着数十个妃嫔面含微笑、暗藏杀气地踏进这座宫殿时,我便知道,今天,怕是没那么简单。

        选秀的第一轮,观外在。就是看长得如何、身材怎样、皮肤如何。我一向觉得我们陈朝皇室的血脉挺好,而母后白氏一族也挺会长的,两个家族里的人,就没有长得不好看的,尤其是我母后白凤霄,当年据传是天下第一的美人,否则我父皇怎么会为了她,一个妃子也不想娶?所以才招致了子午之乱中,他除了白家,根本没有什么靠得住的家族作为支持。

        慕天宁曾经劝过宇文安,说皇帝的后宫,娶的不是女人,而是家族。

        如今我看着大殿上坐着的这些个妃嫔们,不由自主地想知道,她们的背后又是哪些权贵家族们?在当年灭陈朝的大业中,又担任了什么角色?

        一群宫女太监走到我跟前,仔仔细细打量了我的脸,量了量我的腰,比了比我的胸,嘴上颇为嫌弃地说,腰细了些,胸肥了些,屁股大了些,脸长得太过英气了些,岁数也忒大了些,就是皮肤倒还不错。

        我忍不住抬眼仔仔细细看了下说出这个评价的小太监,颇有些欣赏他,他居然一眼便瞧出了我的皮肤不错。

        是了,我的皮肤确实不错。

        因为这些皮肤都是换出来的。

        当年,白羽他们从皇陵里将我救出来的时候,我身上的箭伤虽然被简单处理过了,但是那些个千疮百孔的伤疤,却是十分的触目惊心。白羽知道我十分在乎这些,便与他师父凌觉一起研商出个法子,据说,苦寒之地的雪山上有一种虫子,叫做织肌,吐出的黏液可以化掉人的皮肤,然后重新凝结在人的身上,形成一层新生的皮肤,光洁如婴儿。

        只是这种虫子十分难得,且化人皮肤的时候尤为疼痛,寻常只有特别重要的伤口才会小小一用,一只虫子值一百两黄金。白羽很是舍得,耗费了难以想象的人力与物力,给我搜罗了整整一坛子。我至今想起那密密麻麻一坛子的白色蠕动的虫子,以及后来半年里天天被这些虫子摧残的痛,都有些后怕,那可比当年洛都一战中被箭矢射成马蜂窝还要可怕,甚至说唯有当年沧国的变态刑罚——凌迟,可以与之相媲美。

        白羽曾反复确认我要不要用那个虫子,我说,你都拿来了,我有什么不用的道理?

        然后那一坛子织肌虫,便成了我俩此生最刻骨铭心的痛。因为那个虫子用了便不能停,至少要等皮肤全部长出才能停下,而那虫子的寿命竟然只有半个月。我用了半年,白羽便找虫子找了半年,几乎把家底掏空。我是肉痛,他却是实实在在的心肝痛。

        我至今都记得,每回我疼得撕心裂肺感觉就要坚持不住的时候,他都会无比怨念地蹲在门口念叨:“丫头你得挺住啊,我娶媳妇的家底都掏空了,你要挺不过来,我找谁要钱去?”

        这句话,硬生生把我从阎王爷手里拉了回来。

        所以,现在不管是谁夸我一句皮肤好,我同白羽都会十分欣赏他:眼光真是不错,你是真的不知道这个皮肤,花了多少钱,可精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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