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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章 15%


  子弹穿颅而过,在黄毛男的脑门上留下一个不太大的圆洞。别说,这一枪我还开得挺准,圆洞刚好处在眉心之间的上方。

  五六式冲锋枪的子弹口径是多少?7.65mm?7.68mm?7.62mm?我记不得了。

  我更不能仅凭目测,去测量出那个圆洞的直径;。我只知道,圆洞在往外渗血,他死定了。枪响后,黄毛男停止了哭喊,停止了哀求,但脸上的表情还固定着。惊恐而产生的泪水,还在往眼眶外涌。

  只是他再也不能发出哀嚎了。

  大气还在喘,我盯着身下的情景,有些恍惚。

  刚才那一枪,我不知道是冲动使然,还是愤怒推之,总之我对着一个活生生的人,射出了子弹。

  其实这很简单,不如我想象中的那么难,只要动一动手指就行了。

  没有吴林禹在场,也找不到任何理由开脱,这个黄毛小子的死,完全是因为我的主观意志而造成的。

  我可以放了他,也可以打死他。而我选择了后者。

  恍惚之中,我突然又想起了很久以前听过的那段杀人心理学:一个人在第一次面对要将其他人杀死的时候,只有百分之一十五的人能够下手。

  我竟然成为了这百分之一十五。

  黄毛小子的颚骨还张着,我低着头,一直在和他那双睁着的双眼对视着。

  他也在看我。

  只是,敷着泪水的眼球,眼球里的瞳孔,在慢慢放大,慢慢涣散。最后,他眼球的焦点渐渐不在我这里了。瞳孔放至最大,像是被什么东西伸进去搅混了一样,浑浊不清。

  这就是死人的眼神吗?虽然死人我见过不少,也看过活人在我面前死去的样子,但这双瞳孔涣散的眼睛,我还真是第一次见。

  也许人死了,眼睛是第一种失效的器官吧。

  大片浓血从黄毛小子的脑后渗出来,沿着引擎盖顺滑而下。好像子弹在他的后脑开出了更大的洞。或许是光线的原因,淌在引擎盖上的鲜血,好像要比记忆里的那片血泊要艳一些。但鲜红配上他头发的暗黄,却搭配不出来应有的喜庆。

  我想起了在星级宾馆大厅灯光下的血泊的鲜红,以及弹壳的墨绿。

  没人能救不回这小子了。

  肺部已经缓和了过来,我舒了口气,软坐到引擎盖上,丢下了枪。

  抚额闭眼,发现额头上渗了好多汗出来。也许是刚才的剧烈运动带来的,也有可能是某种情绪让它们渗额而出。眼睛一闭,满脑子都是刚才那黄毛小子脸。尤其是那双混沌、涣散的眼仁。

  周围重归平静,再也没有了刚才那黄毛小子带着哭腔的求饶声。但耳边还在嚷着早已消失在时空里的求饶哭喊,尽管我一个字都记不得了。

  不过我好像记得,他说自己只有十七岁,不应该死。

  十七岁,我回想起了自己的十七岁,那真是如花似玉、热情奔放的年纪啊。甚至,十七岁的他还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呢。

  想到这里,我不禁哭笑了一声。幸好现在没警察了,不然我的后半生就该在监狱里度过了。

  幸好;。

  睁开眼,我又看向引擎盖。黄毛小子还躺在那里,依旧是刚才的样子。在他眼眶里涣散的眼仁,呆呆的望着天空。十七岁的他,再也不能达到我的年纪,只能一直躺这儿了。

  这样做到底对吗?我是说,杀掉一个人,结束一个人的性命。

  难道杀人的感觉就是这样,你望着一具再不能站起来,再不能说话的尸体,思考刚才的做法正确与否?

  我努力告诉自己,我这是在见义勇为,而不是杀人作恶。我和他不一样。

  实话实说,等刚才那股冲动,那股无畏的愤怒跟着肺部平复下来之后,我的心里有愧疚。或许让我重新做一次选择,让他重新再向我求饶一次,我就回收回步枪,放他走,让他继续享受属于青春的美好年华。

  青春的美好年华?

  放他走,他又会去做什么呢?甩着自己的黄毛,抢劫路人,扒人家女朋友的衣服?随意夺走其他人的性命,任意妄为?不,这不应该是属于青春的美好年华。二十几岁的我都没干过这些事,他一个后生仔,哪能有资格到处作恶呢?

  想到这里,一股正义感从我心底冒起,压倒了之前的愧疚。

  娄厉,你是对的,我站起身,在心里对自己说,不杀死他,他又会跑出去,祸害另外的无辜的人。王叔还在的话,他也会支持你的。

  他长大了,或许又是另一个烂耳朵赵呢。

  一想到烂耳朵赵,我的心里就又竖起了怒火。如果他以后真会变成烂耳朵赵那样的人话,我很乐意将他杀死。也许这就是将“上一辈”的恩怨,嫁接到“下一辈”之中吧。

  欠身捡起步枪的时候,我发现黄毛小子的手掌旁边还放着几小包零食,这是他刚才掏出来进行求饶的。我挑出里边儿的一包彩虹糖,然后一脚将他的尸体从引擎盖上踢了下去。

  去死吧,杂碎,我在心里骂着。这人再也不能作恶了,你是对的,我不断告诉自己,你为世界上消除了一个烂耳朵赵。

  尸体顺着力道,滑进车与车之间的缝隙之中。他的后脑勺果然被子弹带出了一个拳头大小的血洞。

  尸体消失,满是尘灰的引擎盖上,就只剩下一滩浓淤的鲜血,以及被子弹打出的凹洞。我背好步枪,一边撕着彩虹糖的包装,跳下了引擎盖。刚转身,视线就移到了汽车的挡风玻璃处。

  汽车停在这里,经过长久的日晒雨淋,玻璃上早就覆上了一层泥灰。不过,如果观察得够仔细,依然能看清车里边儿坐着的尸体。驾驶座里的司机,已经快腐烂成一个骷髅了。它还保持着身前的姿势,头部枕在座椅上。

  有趣的是,那双被腐蚀得什么都不剩的眼眶,正看着我的方向。除了天和地,可能也只有他,见证了我的杀戮。

  我往嘴里拍进一把彩虹糖,对它笑了笑,然后往回走去。

  很久没吃糖了,口中酸甜并杂的味道,让我忍不住皱了皱眉头。阳光洒在背上,将我的影子倒映在前方。嚼着嘴里的甜物,看着走在我前边儿的影子,我突然觉得自己的心态是不是有些太好了?刚刚才进行了第一视角的杀戮,现在却还能品尝彩虹糖的酸酸甜甜。

  这是见义勇为后灵魂被洗涤,还是杀戮带来的快感?难道,我天生就是那百分之一十五?

  跑出的距离,比我想象中要远;。铁路桥,仍还在视线上方。我往桥上望了望,没有发现程佳华和陈莉姗。

  走到一半,吴林禹跑过来了。他可能是看到我出去了这么久,有些不放心。

  吴林禹停在我身前,望了望我的身后,问我:“你不可能把他放了吧?”

  我往手掌里又倒了一把彩虹糖,拍进嘴里:“我又不傻,你没听见刚才的枪响吗?”

  吴林禹盯了我一会儿,明白了我的意思。他对我点点头,转过了身。

  “还剩一点儿,你要吗?”我将手里的彩虹糖递给了他。

  吴林禹扭回头,将视线移到我的手上。他看清包装后,笑了笑,便接了过去。糖果,有谁不喜欢呢。

  走回事发地点,痛吟声依旧不在。那三个恶棍,也许是被吴林禹补了枪,也许是疼痛过度,也有可能是失血过多,总之他们睡在一片血泊里,再没有张嘴。

  噢,我这才想起,其实这堆死人里也有我的份儿,所以刚才了结黄毛小子,已经算不上是我第一次杀人了。怪不得我还有闲心吃彩虹糖呢。

  刚才被扒掉衣服的女孩儿,已经穿上了我的外套,正跪坐在被敲了一记榔头的司机旁边,痛泣不停。听这哭声,那司机应该是死掉了。

  “怎么办?咱该回去吗?”吴林禹靠在轿车旁边,问我道。

  “回哪里?”我看向他。

  “桥上啊,”他说,“事情不是都解决了吗?”

  “嗯,”我转头望了一眼铁路桥,发现了桥上两人的身影,“但把她一个人留在这里,有些不太好吧。”

  “你看,她一个人在外边儿也不安全。”我补充道。其实,除去这个考虑外,我想的是如果这女孩儿的家距离不远,我们就顺路送她回去,这样我就能取回我的外套了。别看头上顶着太阳,总体气温上不来,身上还是凉飕飕的。

  “意思是?”

  “送她回去啊,”我说,“如果她有地方住的话。”

  “那你去跟她说吧。”吴林禹分了一支香烟给我。

  我点燃香烟,缓了缓,低声答道:“不急,等她哭完再说也不迟。”

  如果这女孩儿和那司机是一对情侣的话,那么这种丧偶之痛,我完全能体会。给她些时间吧。

  吴林禹叼着香烟,去摆弄那三辆摩托车了。我呢,就靠在轿车旁边,静静的抽着烟,听那女孩儿哭。我甚至都忘掉去回想刚才的黄毛小子了。

  是的,这番情景,又不免让我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代入其中。血泊越淌越宽,流到汽车底下,流到女孩儿的膝盖旁,还在阳光下反着光亮。

  我想,这女孩儿以后的记忆里,肯定也会有一片难忘的血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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