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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不要


  夏月是天生的卷毛,这两年流行柔顺的长直发,为了保持效果,她熨烫过多次,以至于现在发梢受损严重,干枯毛躁不止,还分叉。

  正当夏月心烦意燥地修剪分叉的发梢时,云影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她的视线。云影虽然没有什么好衣服穿,但是有一头微卷长发,发量较多,柔顺亮泽,漂亮极了。平时不觉,仔细一看,她皮肤很白,五官也很端正细致。一点都不像他们四姐弟都长得像其貌不扬的父亲。

  一股莫名的羞耻涌上心头,夏月死死瞪着云影。

  云影拿上衣服,就要去洗澡,有脚步声传来。

  云影的房间很小,只有一盏水油灯发出淡淡的光,照映在夏月和夏星那邪笑的脸上,他们正目光奸黠地看着云影。

  眼下的情况,云影司空见惯,她把他们归纳为疯子发病。她若想尽快解脱,只管平静地接受。然而这一次,前所未有的不安感向她袭来。她知道,他们一定想在她身上抢走什么。

  云影想逃跑,来不及了。对方两个人,她连门口都出不了。

  “抓住她。”夏月对弟弟吩咐,从身后拿出剪刀。

  这是云影为数不多的反抗,她狠狠地咬住夏星的手腕,不让他抓住,夏星咒骂着挣扎时,夏月已经揪住她的头发,剧烈的痛感从头皮传来,她皱起眉头,还未挣扎,人就被甩到了地上。

  “怪不得我的洗发露用得那么快,原来是你用的,你长那么长头发是要上吊啊,还是勾引老头啊?给谁看,谁看你!我今天就要给你剪了,省得你费心打理……”

  夏月还没动手,夏星就一脚踹在了云影身上,愤愤地说:“死丫头,敢咬我,看我不收拾你!”

  接下来,三拳两脚,张牙舞爪,抱头鼠窜,场面一度混乱。

  “姐姐,我不用了,别剪,不要,我真的不用了,不要剪,求你了……”

  “死丫头,敢踹我……”

  噼里啪啦的雨珠拍打着窗户,声音很大,一定程度上掩饰了狂怒的痛骂声,和那凄厉的求饶声。

  那天晚上,那个孩子在有生之年数以万计的针对性施虐下,唯一一次作出反抗,可是,有什么用,她哭了,她求了,他们更兴奋了。

  她可以什么都没有,唯独这头长发,哪怕是死,也要完好地留存在她头上。

  云影在混乱的拉扯中朝夏星的裤裆踢了一脚,夏星痛到嗷嗷地叫,捂住裤裆就倒在了地上。夏月听到弟弟痛苦的呻吟声,禁锢云影的手略一松懈,云影趁机逃了出去。

  夜里,狂风嗷嗷地叫,像厉鬼的哭诉。

  暴雨铺天盖地的倾盆而下,云影奔逃在巷道里,从头到脚都承受住雨滴的重量,身体几乎倒下。

  一道亮光直闪到地上,云影在雨里尖叫一声,迅速逃到了不知谁家的庭院,未来得捂好耳朵,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彷佛冲着她的头顶压了下来。

  云影藏身在屋檐下的黑暗之中,身体感到恐惧似的簌簌发抖。

  不要。

  不要。

  雷声越来越凄厉可怕,毫不顾及人间孩子的惊骇。

  陡然传来一阵脚步声。云影把捂住耳朵的手移到嘴唇上,紧紧捂住。

  “淋湿了?”一个少年温柔的声音。

  “一点点,没事,反正要洗澡的,你看你,整条胳膊都打湿了……”一个少女的声音。

  “没事……”

  “进屋吧,雨伞先放这里……”

  “什么声音?”

  “什么?”

  “那边好像有东西……”

  脚步声渐近,那孩子紧闭双眸,只求在自己丑态暴露在他人眼瞳的前一刻,永远离开的那一瞬降临在她身上。她真的可以忘记一切,宽宥所有人为的苦厄,不再祈求天地的一分一毫,换取那个人的却步。

  不要。

  不要。

  脚步声停下,雷不打了,电不闪了,天空灰沉沉,周围只剩下雨声。

  “姐姐,是猫咪。”

  少年欣喜的声音袭来,角落里的孩子心头的大石骤然沉落,压得快要透不过气。

  “谁家的?”

  “不知道,好小只啊,好可爱……”

  “湿漉漉的……”

  “没事,我带回我房间,给它洗个澡,再用暖风机吹一下就好了……”

  “别,二婶对猫毛过敏,你又不是不知道……”

  “就一晚,我让妈妈别靠近我就好了,要是它没人要的,我明天就把它放到我同学那里寄养……”

  “可是……”

  “小猫咪,别怕,跟哥哥回家……”

  脚步声远离,很快,传来关门的声音。云影放开手,好像溺水似的,张开嘴巴,大口大口地喘息着。

  初夏,阳光顺次浸染草地和舞台。

  乐声从午后开始便没有停过。

  周六,中心广场的草地上人满为患,舞台上有一个学生乐队在表演。成员是师大附中的学生,主唱是个有一头长直发,一袭白裙的漂亮女孩,她的歌声别致清灵,收放自如,给以人一种空谷黄莺一般的魅惑听觉。

  鼓手和贝斯手应该是高中生,电吉他手和吉他手身高与前者没有太大的区别,可是那青春阳光的脸,让人一看就知道只是两个在念初中的男孩子。

  随着词曲由最初的清新婉转,到达副歌部分的热情高亢,主唱高亢的歌喉与成员之间的神奇制高点无缝衔接,成功地带动了成百上千的观众穿透身心的情绪高潮。

  人的欢喜融入了这一刻和下一刻的歌声与欢呼声之中,一时之间,这一片区处在了最高点,成为这座城最欢乐的地方。

  主唱的那女孩眉眼间蕴含着恬愉的笑意,歌声从唇齿间流溢出来,她自信而明媚,似是不经意的,转眼看向吉他手。

  那个穿着白T恤的少年站在舞台的一角,轻快自在地拨着吉他的弦,奏出阳光流转的曲线,在那清澈的瞳仁深处,晕染,倾限。

  似是不经意的,少年几乎在同一时间看向舞台中央,与女孩对上了视线。不。他们一定是情不自禁,才会不偏不倚地,刚好相视一笑。

  结果,那一对视的余韵一直到表演结束都没有褪去,但是,他们都在假装不记得那一瞬间的微妙。

  这是这个乐队的最后一次演出,鼓手和贝斯手马上就要步入高三,家长要求他们解散乐队,把注意力集中到学习上。

  因为乐器在大部分家长眼中只是敲锣打鼓的噪音转播点,没有谁会真心认可那是孩子的乐趣,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

  童乐看着他们,彷佛就能看到几年后的自己,也会在父亲替他规划好的未来行程中,不得不放弃喜欢的,离开舍不得的,独自走向既定的轨道。

  “现在这个年纪,你们可以把自己当做大人,偶尔窥视成年世界,你们会发现其中的乐趣,不过,最好还是当这个年纪的孩子,因为孩子始终备受宽恕。”鼓手这样说。

  贝斯手深吸一口气,对他们说:“就这样吧,哥哥们走了,还要去补课呢,再见。”

  他们的鼓手和贝斯手少年老成地留下这一番话以后就走在了相反的方向,林倬和童乐目送他们的背影,他们做回了师哥,不是队长和贝哥,从此再无某乐队。

  前头是分手的人,后方是聚首的伙伴。

  这个星期班主任布置的周末作业是最近很火的一部美国西部片的电影读后感,星期五放学前,初一五班的同学就约定好了,周六下午两点全班到电影院包场,电影票已经由生活委员收钱以后统一买好,现在正在派发。

  童谣和惠乔走过来。

  林倬接过可乐,伸出一条胳膊搭在童谣的肩膀上,调笑道:“怎么样,舞台上光芒四射的我,有没有很帅……”

  童谣翻了个白眼:“你给我死远点……”

  林倬不以为意地嗤笑一声,美滋滋地拧开可乐瓶盖,对口就喝了大半瓶。

  惠乔看了看四周,然后说:“贝哥他们呢?”

  童乐接过童谣递过来的酸奶,回答说:“刚走。”

  惠乔皱起眉头:“没跟我打招呼就走了?”

  童乐低声说:“他们不是你邻居吗?”

  惠乔还是不满意地撅了撅嘴:“那也要跟我说声嘛,没礼貌,我唱得喉咙都哑了……”

  童乐看着她,唇角微扬,说:“拧不开吗?”

  惠乔先是一愣,而后明白过来童乐指的是她手里的矿泉水,说:“没有,就是嘴巴有点淡,不想喝,童谣区别待我,给你们买饮料,给我买凉白水。”

  童谣说:“我这是管理你的身材……”

  这时,体育委员在人群那边大声喊道:“嘿,你们四个干嘛呢?回来,出发了。”

  林倬晃了晃手中的可乐,算是回应了。“走吧。”林倬说,举步走在前头。

  惠乔挽着童谣的胳膊走,说:“我瘦了两斤,需要管理身材的是你……”

  惠乔话未说完,察觉身旁有人,转过脸,童乐从身边走过,一声不吭地抽走她的矿泉水,再把酸奶塞到她手里。

  “没喝过的。”童乐留下这一句,追上前面的林倬,和他并肩走。

  惠乔呆呆看着童乐的背影,刚才他手指无意划过她手背的地方正在发热,她抿唇笑,垂下长长的睫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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