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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陈猪脚的人品大爆发!


  第13节  陈猪脚的人品大爆发!

  熹平六年(公元177年)六月二十,青州东莱郡不其县。

  咱们陈猪脚下定决心后,就准备在东汉把自己人品大爆发,第二天就风风火火的跑到衙门去找贾获。

  陈举骑着黄善送他的一匹灰马,直奔县衙而去。来东汉的这几个月,他倒是把骑马学会了,不过东汉的马没有现代的高桥马鞍,也没有马蹄铁,连马镫都只有一边,还是软的1,让他骑得很不舒服。陈举琢磨着,抽个空找几个懂行的把高桥马鞍和马蹄铁搞出来。至于马镫嘛,陈举在马鞍另一边加了一个,倒是马马虎虎的能用,要不然他还不能这么快的学会骑马。不过他的这个创意,立即被经常来蹭饭的雷动、杨川这几个小子剽窃了,他们回去后,也有样学样的把自己的马镫改成两侧式的,一试用,发现还真不错。杨川就立即把自己手下的50多个骑兵的马镫全部改成了两侧式。雷动更强,他发现皮革马镫难以承受自己的体重,居然去做了对粗大的青铜马镫。这让陈举对东汉人民的创造力惊叹不已,连雷动这个大狗熊,都能在自己的启发下,发明金属马镫。

  注1:东汉的马镫只能算雏形,为皮革制品,主要是上下马时垫脚用,并不具备真正马镫的功能。

  不其县并不大,骑上马不过十分钟就到县衙了,陈举看到大门站着2个拿着长矛的衙役,上去就打了个招呼:“嘿!条子兄弟!你们贾老大呢?”

  守门的衙役一见是最近风头正足,刚刚被举为孝廉的陈大公子,虽然纳闷这位陈孝廉为什么叫自己“条子”,但还是热情的迎上去,巴结的说:“小人叶石头见过孝廉公,贾大人正在衙门公干。贾大人吩咐过,如果您老来了,就不用通报。要不要小的带路?”

  “不用劳烦,你们忙去吧。”陈举在衙门前的系马石把马栓好,就昂然而入。

  陈举一进贾获的“办公室”(我查了n多资料,也不知道那时候的“办公室”叫什么―_―b),就看到被大堆大堆竹木简、纸卷、帛卷包围的贾获,几个书吏正在来来回回的忙碌,我拷,这么个小破县也有这么多鸟事吗?我记得李鸿章那老小子说过,当官是全天下最简单的事啊,怎么看老贾这样子简直就是在受罪呢?毫无行政经验的陈举一看这阵仗,简直吓了一跳。“雨村!你还在忙啊?”

  贾获抬起满眼血丝的脸,看到是陈举,一脸倦容的指了指对面的坐席,又埋头与公文苦战。陈举心里感到很奇怪,这个县衙自己也来过几次,怎么没见几个人啊,想自己来的哪个时代,一个县的行政官员起码一正八副,还不算党委、人大、政协什么的,难道东汉的行政机构这么精简啊。当下奇怪的问:“我到不其以来,怎么就只看到雨村在办公,难道这个县的官员这么少吗?”

  陈举不问还好,这一问,贾获就想哭。我拷,你以为我愿意吗?要不是那些家伙都疯疯癫癫的不正常,老子至于这么累吗?老子一个人干几个人的事,我容易吗我?郑老头可把老子害惨了,老子找他诉苦,他还给老子念一段“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劳其筋骨,苦其心志……”什么的,还“斯人”,在这么下去,老子都快变死人了。贾获只觉得满肚子苦水,本来想在陈知音面前好好发泄一番,可又考虑到还有手下在场,不能有失风度。只好强忍满腹辛酸泪,极其委婉的介绍了不其县的官员情况,说明自己的迫不得已。

  旁边的众书吏听了,都满脸景仰,七嘴八舌的说:“贾大人才智高绝,远非百里之才,他日定能高升州郡!”

  “极是!极是!贾大人勤政不倦,乃我辈楷模也。”

  “和贾大人共同工作的岁月,早已烙印在我灵魂深处!”

  “只要与贾大人一起,我等立刻感到浑身有力,精神振奋!”

  “贾大人,你要继续努力啊,你就是大汉的希望之星!”

  “贾大人,你是光,你是电,你是唯一的神话!你主宰,我崇拜,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爱你……”

  这些家伙眼睛里都是小星星,还双手捧心,作出一副幸福陶醉的表情。众书吏这一番真情告白,听得贾获哭笑不得,听得陈举只想仆街。我拷,老贾这家伙居然还有这么多粉丝啊,实在是太出人意料了。

  …………

  贾获打发了众粉丝,问清了陈举的来意。『摸』着没胡须的下巴想了想,说道:“本县县尉吴辽吴公弨,对农艺颇有心得,子昂尽可与他商议。”

  “什么?就连县尉都对农业有研究?看来本县的官员真是多才多艺啊!”陈举满怀敬佩的感叹了一番。

  “……”贾获听得心里酸酸的,又不好明说,只好强笑道:“是啊,是啊,子昂可与他好好探讨一番。”

  “那么,这个吴县尉现在哪里?而且我和他素不相识……”

  “哦,我疏忽了……”贾获心里恨得牙痒,他妈的,老吴这变态几个月都没见人影,肯定还在玩泥巴。“哦,杨江流今日无事,可让他领你同去。”

  看到陈举高高兴兴的离去,贾获心里越想越不是味。放下笔,冲进自己的休息室,把门一关,就对着吊在梁上的几个人形沙袋甩开膀子一顿胖揍,一边打还一边骂“打死你们这些猪头、变态,干你xx的……”,这些沙袋分别写着几个人名…… ^_^

  ※※※※※※※※※※※※※※※※※※※※※※※※

  青州东莱郡不其县城外,吴辽试验田。

  “老吴,我给你带客人来了!”杨川大大咧咧的走进试验田边的茅屋。“有没有凉茶,我渴死了,这天真他妈的热……”

  “咦!老吴这家伙跑那去了?”两人进屋后,发现连根人『毛』都没有。陈举看了看房间,发现满屋子的书籍、各种笔记,还有很多农具,有些是自己从来没见过的。

  “娘希匹,这家伙可能在地里,咱们去那里看看。”喝饱了水的杨川忽然想到什么,拖着陈举跑出去。

  …………

  一到地头,陈举就看到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蹲在田边,死死盯着快熟的小麦,嘴里还嘀嘀咕咕的念叨:“天旱常溉之,一亩常收百斛。天旱常溉之,一亩常收百斛……”这个人一身短衣,脸上黑黝黝的,脚上手上都是泥巴,哪里有半点官员的样子。

  “喂,老吴,我给你带客人来了!他妈的,好热!”杨川走过去一把拖起那人,给陈举引见。“子昂,这位就是本县县尉,吴辽吴公弨。”又指了指陈举,“老吴,这就是‘元元文社’的社长,新举的孝廉,陈举陈子昂……”

  两人互相见礼之后,陈举发现吴辽又蹲下去观察土壤,一副恨不得钻进去的样子。一会儿,又拿起脚边的竹简看了看,抬头叹息:“奇怪!奇怪!该做的我都做了啊,但怎么产量还是提不上去呢?到底是哪里有错呢?”

  “老吴,你还是不死心啊,这个粮食怎么可能达到亩产百石呢?你就别异想天开了,还是干点正经事吧。”杨川看到吴辽这副样子,心里很是不以为然。

  没想到吴辽听了之后,马上激动起来:“你懂什么,粮为国之本,只要我把这个亩产百石的办法搞清楚,我大汉就永无饥荒,这是利在千秋的大事!没有比这个更正经的事情了,比你整天玩沙盘有意义得多!怎么叫异想天开?”

  杨川觉得自己人生最大的爱好被鄙视了,像被人踢了一脚一样跳起来:“我玩沙盘怎么了?你就知道玩泥巴。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你懂吗?”

  “没有粮食,你打个屁!打哈欠去吧!”

  “%○☆◇□△……”

  “§〓¥×※$#……”

  我拷,这两个家伙怎么一见面就干上了。陈举连忙上去劝解,好不容易把脸红脖子粗的两个家伙拉开。

  …………

  冷静下来的吴辽得知了陈举的来意后,立即像见了亲人一样,也不管自己手上的泥巴,拉起陈举的手就大谈起自己的心得、困『惑』等等,看得杨川在旁边直翻白眼。关于农业的话题倒是难不倒陈举,毕竟生物学和农学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陈举对农业也算的上比较了解,不像对传统工业那样两眼一『摸』黑。听到吴辽正在钻研《氾胜之书》上的“亩产百斛”问题,心里大为吃惊,说起这个问题,陈举还在大学时,就和班上的老师同学讨论过。

  “亩产百斛”是东汉《氾胜之书》中所记载的区田法的产量。区田法是一种精耕细作、抗旱高产的耕作栽培法,这是没有问题的,但它所宣传的产量,实有夸大之嫌。《氾胜之书》说:“区种,天旱常溉之,一亩常收百斛。”这一诱人的产量,几千年来吸引着不少人进行区田法的试验,现代学者也曾为此争论,有人称之为“亩产百斛之谜”。陈举他们班上也试验过,虽然可以取得小面积丰产的效果,但都没有能够达到“亩产百石”的指标。“亩产百斛”换算成今日的市制,合每市亩斤。这种恐怖的产量,不要说在汉代的技术条件下不可能达到,就算20世纪的袁隆平大大搞的“杂交水稻”也达不到啊。其实,从陈举知道的资料看,氾胜之本人也没有实现过这样高的产量。氾胜之说:“得时之和,适地之宜,田虽薄恶,收可亩十石。”又说:“验美田至十九石,中田十三石,薄田十一石。”前者是一般农作法所能达到的高产指标,后者则可能是氾胜之试行区田法实际达到的产量。

  氾胜之推广区田法的目的之一,就是为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找一条出路,使他们能够活下去,以维持封建统治的稳定。他所设计的区田法,强调不要求成片耕地,可以利用边角荒地,不要求铁犁牛耕,可以利用人力作区,用意正在于此。为了增强对贫苦农民的吸引力,着意渲染其高产的效果,以至于把理想化的、自己也没有达到的高产指标写到书中。这种做法,是有悖于他作为一个农学家所奉行的求实精神的。“亩产百斛”这个产量其实是不可信的,陈举因此把氾胜之封为“中国放卫星第一人”,虽然没有*时亩产几十万斤那么变态,但在东汉也是极为yy的了。

  听完陈举的研究结论后,吴辽顿时像霜打的茄子,一脸的梦想破灭的凄凉表情。陈举看到吴辽一副如丧考妣的样子,心里也有些同情,看来这个吴辽是个纯粹的学者啊,放着好好的官职不干,却跑来像个农民一样种田,想起自己那个时代,吴辽这样纯粹的学者简直就是熊猫一样少见,至少自己就做不到。

  当下就安慰吴辽,说:“亩产百斛现在的确不可能,但是亩产三十斛倒也不难办到……”哼,亩产三十斛不过斤而已,不要说自己掌握的宽宽星生物技术,就是中国的“杂交水稻”也能达到。其实,以陈举现在掌握的技术,达到亩产百斛也不是不可能,只是他没真正试验过,怕万一达不到,砸自己生物学天才的招牌,所以说得很保守。

  虽然在陈举看来亩产四十斛的说法很保守,可听在吴辽耳里,却不谛是晴天霹雳。自己用尽了所有手段,连睡觉都是守在田边,可是照现在看来,估计最多也不过亩产十二三石而已,这位陈孝廉居然说亩产三十斛不难办到。

  刚才几乎绝望的吴辽,现在立即像打了一剂兴奋剂一样振作起来,满脸激动的问道:“子昂此话当真!?”

  “当然!我对天发誓,只要用我培养的种子,亩产三十斛绝对不是问题!”陈举一脸严肃的说。

  “如真能亩产三十斛,子昂可是千秋第一人!辽在此代天下苍生拜谢子昂!”吴辽两眼含泪,一下就跪下去了,对陈举咚咚的磕了几个响头。

  吴辽这么突然的举动,倒把陈举吓了一跳,“公弨使不得!我怎么比得上你啊!”连忙扶起吴辽,心里不禁想,看来无论哪个时代,这些纯学者都是最好骗的,无论他们智力多高,只要让他们看到自己的研究领域有突破的希望,立马就会粘上来,赶都赶不走。哎,学者之外的高智力者就没这么好骗了,这些家伙个个都比猴还精,比老娘还难伺候。

  看到吴辽一副粉丝看偶像一样望着自己,陈举心里极为难得的不好意思起来,比起这个吴辽,自己的那些行为真不像个学者,不由对这位纯洁的同行佩服起来。当下,就告诉吴辽,自己立即回去准备种子,以便赶上收麦后下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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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吴辽依依不舍的送别下,陈举和杨川回到了城里,与杨川告辞后,陈举准备到家里收拾一下就回考察船去,把需要几种农作物种子、家畜什么的搞出来。

  刚刚快到家门,就看到黄崇和几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骑着马一路唧唧喳喳的跑过来。黄崇远远的看到陈举,立刻大喊着:“子昂叔叔,子昂叔叔……”策马跑过来。黄崇对陈举可是佩服得不得了,在黄崇看来,这位子昂叔叔实在太了不起了,不但可以收服那些妖怪,还有把厉害得不得了的宝刀,更重要的是,有无数自己根本想都想不到的好吃的东西 ^_^ 。

  黄崇这次是带着自己几个兄弟跑来蹭饭的,陈举一看见他,就觉得头大,这个小家伙的好奇心实在太强了,有次因为陈举不注意,把一些yd道具放桌上没收好,被这个小家伙发现了,就指着那堆避孕套、按摩棒之类的东西问东问西,还拿着一个跳蛋不肯放手,搞得自己很是头大,最后陈举只好给他『乱』解释一通。说避孕套是气球,跳蛋是项链,按摩棒是新式痒痒挠……后来,这家伙居然真的拿起避孕套当气球吹,把跳蛋戴在脖子上当项链……

  看看躲不过,心里哀叹一声,这次别再给我玩什么了,黄崇跑到陈举面前,立刻下了马,蹦蹦跳跳的跑过来,脖子上戴着的跳蛋“项链”还随着步伐一跳一跳的(陈举被缠得没法,只能送他 ^_^),看得陈举哭笑不得。

  “子昂叔叔,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个是我新认识的好兄弟。”黄崇拉着一个很腼腆的小孩子走上来,“子昂叔叔,他叫太史慈。小慈,这就是哪个了不起的子昂叔叔……”

  “什么!?你叫太史慈!?”陈举差点掉下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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